近期,生態環境部組織對部分地區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現場抽查。抽查發現,有關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發現,一些地方整改進展嚴重滯后,甚至敷衍應對,虛報整改情況。為進一步壓實責任,發揮警示作用,現將4起整改不力問題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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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遼寧葫蘆島市督察交辦問題整改弄虛作假
2017年5月20日,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收到群眾舉報,反映葫蘆島市東野環保產業開發有限公司、華興鋯鈦有限公司和錦航鈦業有限公司長期違法排污、嚴重污染環境。問題交辦后,葫蘆島市于5月30日和6月2日分別上報稱,三家企業均處于停產檢修狀態,停產之前企業均能達標排放,認定群眾關于東野環保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的舉報不屬實,華興鋯鈦、錦航鈦業兩家公司有關污染問題已整改到位。
但2018年7月現場檢查發現,東野環保產業開發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管理混亂,廠區露天堆放數百桶廢油泥、廢溶劑等危險廢物,部分危險廢物遺撒地面;各車間及生產設施密封不嚴,無組織排放明顯,異味擾民問題突出。錦航鈦業有限公司排渣、泥漿罐沖洗等生產環節管理不到位,鹽酸廢氣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嚴重影響周邊生產生活環境。華興鋯鈦有限公司廢泥渣暫存罐露天堆放,鹽酸廢氣無組織排放明顯;違規擴建產能且配套治污設施不到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葫蘆島市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查處整改不力,對整改結果審核不嚴,甚至弄虛作假,群眾反映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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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貴州黔東南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虛假整改
2017年8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貴州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較低,距國家要求差距較大。為此,貴州省整改方案明確,黔東南州委、政府應督促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在2017年底前嚴格按照環保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規范建設、運行和管理渣場,確保鋇渣(屬危險廢物)有序規范堆放,消除渣場環境污染隱患。2018年5月底,貴州省上報情況時稱該問題已完成整改,并稱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已規范渣場管理。
但2018年7月檢查發現,黔東南州對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監督檢查不到位,存在虛假整改問題。天柱化工有限公司渣場依然管理混亂,鋇渣繼續隨意傾倒,且在進場過程中沿途灑落;渣場防滲措施不完善,渣場邊緣未設置隔離及防滲措施;渣場干濕分離設備雖已安裝投運,但未起到干濕分離和減少滲濾液的作用,分離出的廢水未全部收集處理,部分廢水經由路面和雨水溝排入外環境,環境污染和隱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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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整改是中央環保督察的內在要求。上述整改不力問題十分典型,反映了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工作作風不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各地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以釘釘子精神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并借勢發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看得見的成效兌現承諾,取信于民。生態環境部將緊盯督察整改不放,針對存在的問題,視情采取函告、通報、約談、專項督察等措施,保持督察壓力,強化整改責任,不達目的絕不松手。對在督察整改中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得過且過,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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