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 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污水監測的相關技術要求,2019年12月24日生態環境部批準發布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自2020年3月24日起實施。
??? 本標準規定了污水手工監測的監測方案制定,采樣點位,監測采樣,樣品保存、運輸和交接,監測項目與分析方法,監測數據處理,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技術要求。
??? 本標準是對《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中污水監測技術規范部分的修訂。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2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本次為第一次修 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增加了監測方案制定的內容;
??? ——增加了附錄A,給出常用污水監測項目的采樣和水樣保存要求;
??? ——刪除了建設項目污水處理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應急監測、資料整編等內容;
??? ——修改了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中污水內容的相關表述;
??? ——完善了采樣點位、監測采樣、分析方法、監測數據處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等相 關內容。
???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中涉及到污水監測的部分廢止。
??? 詳細內容請點擊標準文本附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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