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關注長江經濟帶流域性整體性問題,以及生態環境共性問題,也找準各?。ㄊ校┩怀鰡栴}。各督察組深入一線、深入現場,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核實了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現對第四批7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
★上海市一些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
★浙江省一些城市空氣質量出現反彈
★江西省一些地方開發建設破壞生態 治理修復問題突出
★湖北省部分地方大氣污染反彈嚴重
★湖南省部分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
★重慶市一些地方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云南省部分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不力
典型案例 1丨上海市一些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
2024年5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上海市發現,一些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機動車污染防治不到位,揚塵污染管控不力,企業違法排污問題時有發生。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上海市一些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夠,精細化管理水平不高,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效不穩固,部分時段甚至出現反彈。2024年1—5月,全市細顆粒物濃度同比上升16.1%,優良天數比例同比下降3.3個百分點。
二、主要問題
一是機動車污染防治不到位。上海市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超過四成。督察發現,上海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機動車檢驗和維護機構弄虛作假,超標排放車輛帶病上路。
一些檢驗機構檢測造假。白玉蘭檢測、康花檢測、利港檢測等3家檢驗機構未建設重型柴油車尾氣排放檢測線,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2021年至2023年卻違規檢驗重型柴油車864輛次并出具檢驗報告。樂欣檢測、寶山浙實、煜和檢測、浦東機動車檢測維修中心等4家檢驗機構在被檢車輛冒黑煙、發動機轉速曲線明顯異常等情況下,仍違規出具合格檢驗報告。樂欣檢測還存在換車替檢問題。
一些維護機構維修造假。2021年以來,翔勝汽修共維修873輛次尾氣超標柴油車,有796輛次的維修報告顯示為清洗、維護三元催化器,督察組隨機抽查其中42輛發現,車上均未配備三元催化器,明顯造假。中規汽車沈浦涇路分公司多次為尾氣超標車輛出具虛假維修記錄,僅2024年1—5月該公司出具維修記錄的26輛機動車中,就有7輛未實際維修。督察組調閱相關車輛復檢視頻發現,上述兩家維護機構顯示“修好的”部分車輛仍在明顯排放黑煙。
截至2022年底,上海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數量達9萬余臺,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總排放量12.9%,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大。但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不嚴,現場抽查15臺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就有5臺是已禁止使用的國Ⅰ排放標準機械。寶山區佰隆碼頭違規使用4輛報廢柴油貨車進行內部運輸,排氣口黑煙滾滾。
圖1? 2024年5月19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寶山區佰隆碼頭使用報廢柴油貨車進行內部運輸,排氣口黑煙滾滾
二是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并采取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督察發現,一些地方工地揚塵問題突出,黃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六個標段,均存在場地裸露、不按要求設置圍擋、未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備等問題;滬蘇湖鐵路松江南站項目傾倒建筑渣土、破碎拆除地面均未采取防塵措施,施工現場塵土飛揚。
圖2? 2024年3月22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滬蘇湖鐵路松江南站項目破碎拆除地面未采取防塵措施
督察組進一步調查發現,有關部門對工地揚塵污染問題監管不力。岑卜路南側建設項目工地揚塵污染問題突出,周邊群眾反復舉報,但問題始終沒有徹底解決。2020年12月以來,青浦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39次發現該工地揚塵問題,但僅在2023年6—7月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向城管執法部門移送其中8起揚塵相關案件,其余均未按規定移送。青浦區城管執法部門監管不嚴,對問題長期視而不見,2023年以來,先后29次通過“上海城管”軟件上報現場檢查情況,均上報“無問題”。
三是企業違法排污問題多發。一些地方監管薄弱,企業違法排污問題時有發生。督察組抽查發現,部分企業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有的甚至偷排直排。恩客斯化妝品有限公司燃油鍋爐脫硝系統無法抽取藥劑。晶欣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私設10余個排氣口規避監管,多個車間廢氣未經處理直排,燃油鍋爐也未配備廢氣治理設施。利施化妝品有限公司在脫硝設施前私設廢氣排口,違法排污。展辰涂料有限公司活性炭脫附時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直排,現場測量值最高超標434倍。
圖3? 2024年5月2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晶欣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私設10余個排放口偷排廢氣
三、原因分析
上海市有關部門和一些地方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認識不足,推動工作落實不夠,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環境違法問題執法不嚴、治理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2丨浙江省一些城市空氣質量出現反彈
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浙江省發現,一些重點城市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落實不到位,“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控制不嚴,環境違法行為屢有發生,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空氣質量出現反彈。
一、基本情況
杭州、湖州、嘉興和紹興市是長三角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均未完成考核目標。2023年底至2024年初,四個城市還出現了重污染天氣。2024年一季度四市PM2.5濃度同比上升25.6%、26.8%、22.2%、27%。
二、主要問題
一是“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控制不嚴。國家《關于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控制燒堿等過剩行業新增產能。督察發現,嘉興市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屢次違規新增燒堿產能。2022年11月又借節能技改之名,上馬15萬噸/年燒堿項目,有關部門違規予以備案審批,目前已建成10萬噸/年燒堿裝置。杭州電化集團有限公司以同樣方式違規建成10萬噸/年燒堿裝置。
圖1? 2024年5月19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嘉興市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建成10萬噸/年燒堿裝置
國家《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要求,嚴禁建設新增水泥產能項目,新建水泥項目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2018年5月,原浙江省經信委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明確,杭州富陽山亞南方水泥、建德南方水泥各建設一條50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窯徑為4.8米。督察發現,杭州市富陽區、建德市有關部門違規同意企業窯徑建設規格調整為5米,并辦理審批手續,兩條生產線共違規增加產能1000噸/日。
同時,燃煤鍋爐違規問題突出。《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到2020年底,重點區域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督察發現,杭州市推進燃煤鍋爐淘汰決心不夠,進展滯后。2020年底,全市仍有44臺共835.6蒸噸燃煤鍋爐未淘汰。截至督察進駐前,仍有14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在運行。2020年11月以來,國家和浙江省相繼出臺相關政策,明確禁止建設企業自備燃煤設施,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督察發現,杭州市、紹興市仍然存在違規建設燃煤鍋爐的情況。
二是一些行業監督管理不到位。湖州市漆包線行業雖經多次整治,有機廢氣和催化燃燒尾氣污染問題始終未有效解決。湖州長城異形線材有限公司擅自將6根烘干廢氣輸送管道截斷,廢氣未經處理直排,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也十分嚴重。湖州萬豐線纜廠催化燃燒工段廢氣氮氧化物排放達不到整治要求,現場督察時,企業擅自打開廢氣收集罩,干擾現場監測,情節惡劣。
圖2? 2024年5月15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湖州長城異形線材有限公司擅自將6根烘干廢氣輸送管道截斷,廢氣未經處理直排
杭州、嘉興、紹興等市機動車檢測機構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督察組抽查的12家機動車檢測機構中11家存在問題,杭州市錦安機動車檢測服務公司擅自變更檢驗方法并違規出具合格報告,嘉興市恒暢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存在檢測操作不規范、記錄不全等違規行為,紹興市廣發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在車輛冒黑煙的情況下仍出具合格報告。
圖3? 2024年5月21日,督察組現場調閱歷史視頻記錄發現,紹興市廣發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在車輛冒黑煙的情況下仍出具合格報告
三是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2023年底,浙江省出現長時間重污染過程,省級有關部門多次發函預警提醒,但四市既不發布預警信息,也未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應急預案不嚴不實。湖州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重點涉氣企業,未按要求納入管控清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應明確管控措施的涉煤企業,卻列為無需采取任何措施。
應急減排措施不落實。2024年初黃色預警期間,杭州市桐廬縣紅獅水泥有限公司不僅未落實應急預案要求的限產措施,反而超產能生產。督察組抽查的嘉興市17家企業中有13家未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兩次黃色預警期間,6臺玻璃爐窯均未按管控要求限產,并違反能評批復要求使用重油,增加污染排放。抽查的紹興市萬豐奧威汽輪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也未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圖4? 2024年5月18日,督察組現場調閱生產臺賬發現,2024年2月10—11日黃色預警期間,杭州市桐廬縣紅獅水泥有限公司未落實應急預案要求的限產措施
三、原因分析
浙江省一些重點城市對空氣質量改善的艱巨性、復雜性認識不足,思想上有所放松,緊迫感和責任感不強,主動性、協同性不夠,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3丨江西省一些地方開發建設破壞生態 治理修復問題突出
2024年5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江西省發現,一些地方河道岸線保護不力,違法違規占用林地、濕地和森林公園,礦山違規開采,生態治理修復不到位。
一、基本情況
江西是生態大省,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職責重大。一些地方和部門推進高水平保護的主動性和守牢生態環境底線意識不強,相關政策要求落實不力,開發建設中存在破壞生態和治理修復不到位等問題。
二、主要問題
一是河道岸線保護不力。國家有關部門2019年印發的《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江西省有關部門在制定落實負面清單指南實施細則時放松要求。督察發現,2019年以來,贛州市會昌工業園在長江二級支流湘水1公里范圍內,新建佳維新材料公司年產15萬噸減水劑、茂源藥業公司年產5萬噸水楊酸等5個化工項目。2019年以來,吉安市萬安工業園在長江二級支流遂川江1公里范圍內,新建惠南新材料科技公司年產4千噸添加劑、萬發源科技公司年產5千噸線路板化工產品等2個化工項目。
圖1? 2024年5月3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2019年以來吉安市萬安工業園在長江二級支流遂川江1公里范圍內新建2個化工項目
督察發現,贛江上游仍然存在非法采砂堆砂問題。贛州市贛縣區金江砂業公司未經審批,侵占貢水河道約7畝堆放砂石,2024年在貢水河道禁采區違規采砂。于都振堃建材公司采砂船違規進入梓山鎮山峰壩大橋上游貢水河道禁采區,2024年以清理河道名義違規采砂。
二是生態敏感區內違規開發建設。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林地和濕地、森林公園等生態敏感區的保護都有明確規定。2020年以來,贛州市定南工業園在規劃范圍外違法占用林地278.7畝。2022年9月,贛州市上猶縣以治理上猶工業園南區地塊地質災害名義申請臨時使用林地21.3畝,2023年2月違規掛牌出讓,目前已開工建設工業項目。2022年以來,九江市修水縣漫江寧聚茶旅融合產業園侵占生態紅線1070畝,未經林業部門批準砍伐國家二級公益林961畝,從事種植和旅游開發,目前已建成園區道路和設施,山體被開挖整修成臺階狀,地表土壤大面積裸露,造成嚴重水土流失。
圖2? 2024年4月26日,督察組暗查發現,九江市修水縣漫江寧聚茶旅融合產業園侵占生態紅線,未經林業部門批準砍伐國家二級公益林,造成嚴重水土流失
宜春市萬載縣龍河省級濕地公園2019年1月獲批設立后,違規建設酒店和商品住宅項目。其中,在原規劃濕地公園配套公共服務用地上建成星匯酒店,占用濕地公園12.5畝;已建成的龍湖國際三期住宅項目侵占濕地公園17.2畝;東華公園壹號住宅項目侵占濕地公園5.7畝,正在建設。宜春市萬載縣九龍廟省級森林公園內,順旺花炮制造公司2018年違法占用林地15畝進行擴建,2020年被查處后至今仍在生產。2019年5月,吉安市新干縣違規為龍山壹號院項目審批規劃許可和工程許可,占用龍山省級森林公園15.7畝。
三是礦山違規開采、治理修復不力。贛州市尋烏縣新天地鐵礦公司2021年以來新建設施擴大生產規模,違法采礦5萬余噸,至今未通過環評審批。公司采礦區環境污染嚴重,未建設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大量淋溶水積存在采礦坑內,廢石廢渣、污泥露天堆放,對周邊區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圖3? 2024年5月15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贛州市尋烏縣新天地鐵礦公司采礦區環境污染嚴重,大量淋溶水積存在采礦坑內,廢石廢渣、污泥露天堆放
撫州市、吉安市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進展遲緩?!笆奈濉逼陂g,撫州市應修復163座,截至目前僅完成38座;吉安市應修復175座,還有83座沒有完成。吉安市永豐縣婁元采石場位于永豐國家森林公園一級保護區范圍內,2022年上報完成修復,督察發現,當地沒有認真落實修復方案要求,開采坡面大量巖石裸露,坡腳存在大量浮石、浮渣,礦區未進行有效復綠,修復流于形式。
三、原因分析
江西省有關地市和部門對生態文明建設認識不到位,生態敏感區保護和監管不嚴不實,礦山開采和治理修復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問題多發并長期存在。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4丨湖北省部分地方大氣污染反彈嚴重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省發現,部分地方“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管控不力,部分行業污染治理不到位,一些企業單位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環境空氣質量反彈嚴重。
一、基本情況
“十四五”期間,湖北省多個城市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濃度不降反升,荊州市、黃岡市、孝感市細顆粒物濃度逐年上升,2023年比2021年分別升高34.3%、29%、27.3%。
二、主要問題
一是“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管控不力。一些地方“兩高”項目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問題突出。黃岡市云華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搬遷技改項目批小建大,違規新增合成氨產能10萬噸/年;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升級改造項目新增耗煤約10萬噸/年,未報批節能審查手續。黃石市大冶特殊鋼有限公司獲批建設1座1280立方米煉鐵高爐,2020年8月實際建成1840立方米并投入使用,新增煉鐵產能約39萬噸;湖北天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違規建成一臺15噸中頻爐。
圖1? 2024年6月4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黃石市大冶特殊鋼有限公司獲批建設1座1280立方米煉鐵高爐,實際建成1840立方米
2020年12月,國家有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所在區域、流域控制單元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的,建設項目應提出有效的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2020年荊州市細顆粒物濃度未達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但2021年,位于該區域內的華魯恒升(荊州)有限公司園區氣體動力平臺項目和合成氣綜合利用項目未按要求編制有效的削減方案,反而將2016年關停16家磚瓦廠的污染物排放量作為削減主要來源,實際并未削減。兩項目于2023年10月建成投運,每年將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約500噸、700噸,約占荊州市排放總量的8%、4%。
圖2? 2024年5月2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華魯恒升(荊州)有限公司未編制有效的區域削減方案,已建成投運
二是一些行業污染治理不到位。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國家有關部門2019年7月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玻璃行業全面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督察發現,湖北省8家平板玻璃生產企業中5家違規使用高硫石油焦,武漢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瀚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分別位于武漢市、荊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本不該使用石油焦,反而長期使用高硫石油焦,其中湖北億鈞耀能新材股份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大,部分時段超標排放,冒黃煙現象突出。
圖3? 2024年3月4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湖北億鈞耀能新材股份公司冒黃煙現象突出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明確,陶土坩堝玻璃纖維拉絲生產工藝與裝備為落后生產工藝裝備,應立即淘汰。黃岡、荊門及天門3市6家企業建有8條陶土坩堝玻璃纖維拉絲生產線,其中3條生產線為2024年新建。
圖4? 2024年5月18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武穴市錦秀玻纖制品有限責任公司使用陶土坩堝生產玻璃纖維
三是監測檢測弄虛作假問題多發。湖北省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約占全省總排放量的40%。督察期間抽查8家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發現,荊門市萬暢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利用其他設備的風扇轉速偽造實際檢測車輛轉速,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咸寧市通城東升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宜昌當陽市永生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有限公司、武漢市好江南天機動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通過松油門、換擋位等方式降低車速,進而減少柴油車輛排放污染物檢測濃度,用明顯不符合柴油車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要求的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武漢市成功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在檢測設備進氣管上人為安裝閥門,減少進氣流量,降低尾氣污染物排放濃度。荊門市耀東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宜昌市當陽安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無正當理由變更檢測方法,降低檢驗標準,導致車輛由不合格變成合格。
部分企業自動監測數據失真失實。荊州市玉沙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2月2日至5月20日正常生產,期間鍋爐煙氣氮氧化物、顆粒物分別超標40天、31天,但企業將生產狀態虛假標記為“停運”上報監管平臺,以逃避處罰。孝感市長舟鹽化有限公司燃煤鍋爐煙氣現場實測二氧化硫濃度是自動監測數據的4倍,部分未經脫硫處理的煙氣直排。
圖5? 2024年5月2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荊州市玉沙集團有限公司生產期間污染嚴重
三、原因分析
湖北省部分地方對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重視不足,污染防治攻堅力度不夠,污染治理措施推進不力,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部分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5丨湖南省部分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
2024年5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南省發現,部分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管控不到位,違法違規問題多發。
一、基本情況
湖南省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36.4微克/立方米,高出全國平均水平6.4微克/立方米,其中益陽、婁底、衡陽三市PM2.5濃度和重污染天數均有反彈,空氣質量明顯下降。督察發現,湖南省部分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防治要求落實不到位,在“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管控、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等方面問題突出,第三方檢測機構數據造假行為多有發生。
二、主要問題
一是“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管控不到位。國家《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規定,嚴禁建設平板玻璃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督察發現,湖南省2017年以來新增5條平板玻璃生產線,總產能為3950噸/天,其中衡陽市雁翔湘實業有限公司、郴州市旗濱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的2條生產線在未落實產能置換指標的前提下,違規備案、上馬,涉及產能共2000噸/天。
圖1? 2024年5月19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雁翔湘實業有限公司違規建設的浮法平板玻璃生產線正在生產
二是部分行業存在多種違法違規問題。部分鋼鐵企業超標排放。婁底市冷水江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燒結、煉鐵等工序的13個主要煙氣排放口中,仍有10個未按《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聯網,長期脫離監管。2024年2月29日至5月18日,高爐煤氣發電鍋爐煙氣脫硫系統故障,無法投加脫硫劑,二氧化硫濃度長期超標,最高超標5.6倍。湘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新二燒”燒結機雖于2022年5月完成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并于2022年10月變更了排污許可證(執行超低排放限值),但燒結機機頭外排煙氣不能穩定達標,自動監測數據顯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23日,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濃度分別超標943小時和3356小時,超標比例分別達7.8%和27.6%。
圖2? 2024年5月18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婁底市冷水江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高爐煤氣發電鍋爐二氧化硫超標排放
益陽市部分塑料加工集聚區內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益陽市滄水鋪塑料加工集聚區內有14家塑料加工企業,其中5家無廢氣治理設施,另有7家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工業廢氣大量直排。
圖3? 2024年4月18日,督察組暗查發現,益陽市益民保溫材料有限公司廢氣直排
三是第三方檢測機構數據造假。督察發現,湖南中勝檢測技術有限公司2023年以來,為沒有設置煙氣采樣平臺、不滿足采樣作業條件的湖南金泉廚具有限公司出具3份煙氣檢測報告,但報告中的采樣日期與采樣儀器原始記錄不一致。經調查確認,承擔上述任務的采樣員并未按技術規范采集顆粒物樣品,而是利用公司電腦軟件編造數據后,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督察還發現,湖南中勝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原始記錄中,同一人員幾乎同一時段出現在相距17公里的兩家企業采樣作業,造假明顯。
圖4? 2024年5月3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湖南金泉廚具有限公司沒有設置煙氣采樣平臺、不滿足采樣作業條件
三、原因分析
衡陽、郴州、婁底、益陽等地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湘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等部分企業環保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違規新增產能、廢氣超標排放、監測數據造假,加重了大氣污染防控壓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6丨重慶市一些地方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2024年5月,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重慶市發現,潼南區、涪陵區、綦江區、江津區等地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地方“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監管不力,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一、基本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涪陵區、綦江區、江津區2023年細顆粒物濃度比2020年分別上升37%、36.7%、26.5%、5.3%,優良天數分別減少27天、40天、35天、12天,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
二、主要問題
一是“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監管缺位。2021年10月,國家有關部門印發《“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要求焦化等6類行業新建項目嚴格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督察發現,重慶市有關部門印發的《重慶市“十四五”清潔生產推行工作方案》,將國家明確要求的6類行業縮減為4類,未對焦化、煉油項目提出要求。2023年3月,涪陵區科爾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150萬噸/年焦電一體化項目開工建設,截至督察進駐時項目主體裝置已基本建成,但產能置換指標仍未落實。
圖1? 2024年5月2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涪陵區科爾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150萬噸/年焦電一體化項目主體裝置已基本建成,但產能置換指標仍未落實
2017年12月,國家有關部門印發《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明確,熔窯能力超過150噸/天的新建工業用平板玻璃項目,制定產能置換方案。2018年8月,墊江縣有關部門為規避產能置換要求,將2017年11月備案的金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50噸/天電子級超薄浮法玻璃生產線項目撤銷,重新備案為150噸/天(厚度1.3毫米以下)。督察發現,該項目熔窯實際能力仍為350噸/天(厚度1.7—6毫米),與備案內容嚴重不符。2024年3月,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重慶市組織核實,但重慶市有關部門以該公司虛假編制的項目可研、生產報表等材料為依據,未進行認真復核,復函認定項目熔窯能力為150噸/天,導致違規產能未得到及時查處。
圖2? 2024年5月2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墊江縣金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50噸/天電子級超薄浮法玻璃生產線項目在未落實產能置換指標情況下已點火投產
二是涉氣行業管理不到位。2024年1—4月,綦江區、江津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F場抽查綦江區、江津區21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19家存在無組織排放問題;抽測14座加油站,9座油氣回收不合格。綦江區美威家居有限公司噴漆車間治理設施未運行,紫外(UV)光氧燈管已被漆泥完全覆蓋,喪失處理能力。江津區動沃機車產業有限公司噴漆間廢氣收集率不足20%,按規范要求吸附箱活性炭應填充5立方米,實際僅填充1.2立方米。
“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不全面、不徹底,部分企業違法違規問題長期存在。督察發現,綦江區綦齒高新鑄造有限責任公司手續不全,地方未進行清理整治,致使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設備的無磁軛鋁殼電爐至今仍在使用,且煙氣未有效收集處理。江津區固旺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煙氣未經收集處理無組織排放問題,現場監測數據顯示,排口煙氣二氧化硫濃度小時均值超標。
圖3? 2024年5月3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綦江區綦齒高新鑄造有限責任公司列入淘汰類設備的無磁軛鋁殼電爐仍在使用
三是督察整改不力。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期間,群眾投訴江津區萬虎機電有限責任公司廢氣排放擾民,反映強烈。此次督察發現,該公司調漆間廢氣收集效率不足50%,電泳工序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催化燃燒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氣擾民問題仍然存在。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重慶市潼南工業園區臭氣擾民問題突出。重慶市整改方案明確,不再布局新的化工項目,有效整治臭氣擾民問題。此次督察發現,重慶市有關部門在園區北區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情況下,仍于2022年10月認定其為化工園區。2021年以來,園區北區備案的17個化工項目,已建成10個,產業規模和廢氣排放量進一步增大。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群眾對園區北區的廢氣投訴多達293件,廢氣擾民問題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
圖4? 2024年5月3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潼南工業園區北區廢氣排放擾民問題突出
三、原因分析
重慶市有關部門和地方對大氣污染防治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監管不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7丨云南省部分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不力
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云南省發現,滇池、杞麓湖、大屯海等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不力,治理措施推進滯后,水質未得到有效改善。
一、基本情況
云南省高原湖泊眾多,其中30平方公里以上的9個,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寶貴的淡水資源庫。做好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對筑牢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意義重大。
二、主要問題
一是杞麓湖治理拖沓滯后。前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均指出杞麓湖保護治理不力問題。云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編制“一湖一策”保護治理方案,于2022年底前36個社區采取工程措施實現精準截污,推進流域污水管網全覆蓋,確保2022年底前實現水質脫劣。督察發現,杞麓湖水質2023年仍為劣Ⅴ類,36個社區涉及的155個自然村中,仍有61個未建成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污水直排入湖河流。
督察還發現,杞麓湖“一湖一策”保護治理方案明確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的20個治理項目,仍有13個未完成。其中,通??h相關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使用專項資金5000萬元,應于2022年底前完成。省里全部專項資金盡管早已下達,但截至2022年11月底,通??h項目資金撥付率仍為零。為此,云南省有關部門先后8次通報提醒。截至此次督察進駐,僅撥付建設單位項目資金165萬元,撥付率3.3%,項目推進嚴重滯后。通??h第二污水處理廠長期超標排放,監測結果顯示,出水總磷濃度為3.4毫克/升,超《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5.7倍。紅旗河、大新河等入湖河流綜合提升改造工程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截至督察進駐僅分別完成工程進度的30%、38%,水質均由2021年的Ⅴ類下降為2023年的劣Ⅴ類。
為攔截農田尾水和生活污水,杞麓湖建成28.6公里環湖調蓄帶。督察發現,部分調蓄帶內水位長期處于高位,降雨時調蓄帶內積水通過興義回灌站、馬家灣村東南側等閘門直接入湖。監測結果顯示,上述入湖水水質均為劣Ⅴ類。督察還發現,調蓄帶大量積水還存在直排南盤江二級支流庫南河情況,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52毫克/升、6.3毫克/升、0.9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6倍、5.3倍、3.5倍。
圖1? 2024年5月2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杞麓湖環湖調蓄帶劣Ⅴ類水經興義回灌站排入杞麓湖
圖2? 2024年5月2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杞麓湖環湖調蓄帶劣Ⅴ類水直排庫南河
二是昆明市入湖河道整治不到位。云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滇池35條入湖河道應于2023年底前達到水功能區劃考核目標要求,實際仍有6條未達到,其中廣普大溝、海河水功能區劃目標為Ⅲ類,目前仍為V類。抽查發現,海河巫家壩段、廣普大溝漁村段、盤龍江金色大道段、撈魚河水質凈化廠段,雨天均有大量污水直排河道。大青河上游明通河段、船房河上游蘭花溝段、枧槽河上游海明河等雖設有截污閘門,但雨天污水溢流情況突出。其中,明通河段截污閘門2022年至2023年溢流70次,總時長達1800小時。2024年5月19日至22日,明通河段截污閘門累計溢流37小時,造成明通河水質急劇惡化,成為黑臭水體,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達62毫克/升、15.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1倍、14.5倍;大觀河因大量污水匯入,溶解氧濃度從5.6毫克/升降至1.6毫克/升,水質降為劣Ⅴ類。
圖3? 2024年5月2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明通河4公里河道成為黑臭水體
入湖河道整治不力,是滇池水質未能有效改善的重要原因。監測結果顯示,2023年,滇池外海水質為Ⅴ類,6月至7月甚至出現劣V類。據統計,滇池藍藻水華2022年發生5次,2023年驟升至62次,2024年以來已發生22次。
三是大屯海違規建設人工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向江河、湖泊傾倒、堆放、貯存固體廢物。2020年3月施行的紅河州大屯海長橋海三角海保護管理條例規定,一級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與三海保護管理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督察發現,紅河州有關部門違反上述規定,批準大屯海水庫清淤擴建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人工島工程,其中新建人工島工程由脫水淤泥在大屯海一級保護區湖體內填筑形成。進一步調查發現,大屯海水庫清淤擴建工程違反防洪法相關規定,未開展洪水影響評價即于2020年11月開工建設。截至此次督察進駐,人工島建設仍在推進,已完成填筑219萬立方米,面積達42萬平方米,占大屯海水面面積的3.5%,還配套修建2486米混凝土擋墻、513米進島道路。
圖4? 2024年5月2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大屯海內建成一座42萬平方米人工島
三、原因分析
昆明、玉溪、紅河等市州對持續推進高原湖泊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畏難情緒嚴重,擔當作為不夠,整治措施和整改任務落實不力。有的地方甚至出現盲目決策、違法建設等問題,有關部門責任缺失。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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