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但在秋冬季不利氣象條件下,重污染天氣依然突發。近期全省每年較大范圍的區域性重污染過程約4至5次,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環境空氣質量的進一步改善。
重污染天氣發生時,應對工作的主要依據是“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記者11月27日從省生態環境廳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已根據實際新修訂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提高重污染空氣應對效率。
2015年出臺的“舊版預案”,在預警分級、預報時長、預警發布、應急措施、聯防聯控等方面已無法滿足當前需要。為此,我省今年對“預案”進行了修訂,于8月5日通過了省政府常務會審定,8月14日正式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
與舊版預案相比,新修訂的預案凸顯了“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
據了解,新修訂的預案邀請了參與京津冀等重點區域預案制(修)訂的專家進行指導,學習借鑒了北京市、河北省、江蘇省等10余個省市做法和經驗,并運用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遼寧中部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技術集成與應用示范”項目的研究成果,完善了區域聯防聯控的部分內容。
新修訂的預案堅持了三個原則:
一是有效應對。在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強調各地市應結合實際情況落實減排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減排比例,切實發揮減排效應。
二是分類施策。涉氣企業實施差異化、清單化管理,避免減排措施“一刀切”。對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優先采取減排措施;對治理水平先進、污染物排放量小的企業,根據需要采取減排措施;對戰略產業及保障民生的企業,適量減排,盡量避免對正常生活產生影響。
三是措施可行。預案要求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確保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減排成效。
與舊版預案相比,新預案改進的核心有:
一是取消了舊版預案的藍色預警,實行黃、橙、紅三級預警。對未來環境空氣質量預報由2日增加到7日,并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做到“早謀劃、早部署、早動手”。
二是根據我省重污染天氣區域性分布特征,劃分了遼中區域、遼西區域和其他連片區域,提升應對精準性,避免了“一人感冒、全家吃藥”的全省大范圍非必要啟動。
三是簡化工作流程,增加了信息發布渠道。達到區域預警啟動條件時,黃色預警由省專項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簽發,橙色預警由副指揮長簽發,紅色預警由指揮長簽發,提高預警發布時效。區域預警信息由省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公文系統和遼寧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一體化發布系統同步發布,大大增加預警信息的受眾面和獲知度。
據了解,目前各市已經按照新標準更新了應急減排清單,清單以“排污許可”數據為基數,將轄區內涉氣排污企業全部納入,對39個重點行業全覆蓋。清單明確企業減排措施落實到工序、裝備上,可監測、可操作、可核查。
此外,省生態環境廳還組織各市開展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捋順預警啟動、解除程序,讓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自己的職責,讓企業進一步熟悉自己的減排措施。當重污染天氣發生時,各相關部門和企業能夠積極應對,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濃度,縮短污染時長,減緩霧霾對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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